-- 作者:88ht0032
-- 时间:2008-10-20 13:45:31
-- 主题:酒店套餐拼盘收费起纠纷 当心套餐消费“陷阱”
    近日,莱山区的柳女士在市区一家酒店消费时遇到了一件烦心事。该酒店大厅悬挂了一个宣传牌,内容是“特别推荐:……三/四人标准:某某元套餐+山珍拼盘……”,柳女士认为只要点了该套餐,“山珍拼盘”就是赠送的,服务员也没有进行提示和说明。
然而,柳女士结帐时却发现,该“山珍拼盘”需另付餐费。柳女士一气之下投诉到芝罘工商分局奇山工商所,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后,指出了该酒店宣传牌和服务过程中没有标明和说明“山珍拼盘”需付费,没有提供全服务的真实信息。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,该酒店退回收取的“山珍拼盘”餐费。
工商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,对于“套餐”消费,要问个清楚,做到明明白白的消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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