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店在退房时未告知房客,并让另一客人入住,结果原房客回到酒店后,说自己放在房内的8600元现金丢失。    
昨晚10时,位于劳动南路的绵州商务酒店见到了当事人许先生。他说,17日晚他和朋友一行5人在该酒店包了5个房间。昨日上午11时,警方突然到酒店例行检查,将他们5人带回调查,直到下午6时才出来。随后,他立即返回酒店,发现原先入住的房间已有其他客人入住,除了取回充电器等物外,放在房间内的8600元钱不翼而飞,询问服务员后也不清楚钱的去向。    
这让许先生非常生气,“既然是酒店退的房,为何不告知?何况入住时还交了押金。”他认为酒店这么做太过草率,对丢钱负有主要责任。    
酒店一位经理解释说,许先生等人只交了一天的房费,按规定中午12时前就该退房,退房前给许先生打过电话,但是电话一直没人接。她表示,以前也遇到过类似情况,往往房客都是一走了之,所以就退了房。    
双方因此争执不下,酒店报了警,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警前来协调,许先生拒绝让警方处理。他表示,将到消协投诉,追究酒店责任。      
| (本文已被浏览 2484 次) |
|